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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疫情防控必須是什麽?

法律分析:疫情防控四個要求:1。及時發現。2.快速處理。3.精確控制。4.有效治療。

法律依據:“四早”措施落實在《國務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聯防聯控機制的指導意見》第二條。及時發現。落實公共場所體溫檢測措施,加強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排查,做到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早發現”,按要求“早報告”,不得瞞報、漏報、遲報。快速處理。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發揮大數據優勢,盡快徹底查清可能的傳染源,做好密切接觸者的研判和追蹤工作。落實“早期隔離”措施,及時隔離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對無癥狀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可能被汙染的場所進行徹底的最終消毒。精確控制。依據法律法規,科學劃定防控區域到最小單元(如樓房、病房、居民小區、自然村民小組等。),果斷采取限制人群聚集活動、封堵等措施,切斷傳播途徑,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風險。及時發布防控區域相關信息。有效治療。指定定點醫院,實施“早治”措施,加強中西醫結合治療。及時、有效、全面治療輕癥患者,減少向重癥轉化。堅持“四個集中”,對危重病人實施多學科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後,繼續在家集中或隔離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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