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關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工作職責中的安全問題的通知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防控人員權益,現就在新型冠狀病毒防治工作中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相關保護問題通知如下:在新型冠狀病毒防治工作中, 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或者因新型冠狀病毒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上述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法定標準繳納,財政補助單位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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