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對於企業來說,這種有十年工齡的員工對自己是大有好處的。因為他們更了解公司的發展,更能接受企業的文化,他們的存在有助於企業的管理。但是很多時候企業也很無奈,因為員工需要壹定的支出,而企業本身的經營效益不好,沒有足夠的成本來支付員工的工資。這個時候,解放是雙方最好的選擇,所以這種情況往往是無奈的選擇。
當然,或許,在短時間內,對於員工來說,他將面臨就業困難和生活保障的缺失。所以要寫賠償,讓他安全度過這段等待期,直到找到新工作,生活能正常保障。同時,畢竟自己有壹定的行業經驗,給自己找工作也沒那麽難。
所以從很多方面來看,這種做法都是非常合理和人性化的,所以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個人都應該正確理性的看待這個問題。當然,我希望我們永遠不要面對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