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辦法。
第壹條為規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維護銀行業秩序,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第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其他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實施行政處罰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實施行政處罰,以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為依據。規章以下的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也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