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應向采購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采購單位或勞務接受單位承擔的稅費,以及采購方支付的各種運雜費。應收賬款是隨著企業的銷售行為而形成的壹種債權。應收賬款包括已經發生和未來將要發生的債權。前者是已經發生並明確成立的債權,後者是現實中沒有發生但將來壹定會發生的債權。
二、應收賬款的法律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令第4號[2019]-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
本辦法所稱應收賬款,是指債權人因提供某種商品、服務或者設施而向義務人要求付款的權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請求權,包括現有的和未來的金錢債權,但不包括因票據或者其他有價證券而產生的付款請求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付款請求權。
3.會計分錄有哪些?
會計分錄,又稱“記賬公式”或簡稱“分錄”,是根據復式記賬原則的要求,將每筆經濟業務的雙方對應賬戶及其金額列示出來的記錄。
在登記賬戶之前,通過會計憑證進行會計分錄,可以清晰地反映經濟業務的分類,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性,便於事後檢查。每個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相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
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簡單分錄又稱“單項分錄”,是指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又稱“多重分錄”,是指壹個賬戶的借方對應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壹個賬戶的貸方對應幾個賬戶的借方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