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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營業執照復印件的目的

法律分析: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的用途;

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在法律上只起到解釋作用,壹般沒有法律效力。

2.營業執照復印件常用於簽訂合同、投標工程、審查資質、證明企業貸款、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

3.如果企業出於某些目的,如簽訂合同等,需要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要加蓋企業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營業執照復印件應註明僅限於某些事項,以保證營業執照的使用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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