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
具體分析網絡欺詐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不法分子開設虛假購物網站或淘寶店鋪,壹旦受害人下單購買商品,稱系統故障需要重新激活。隨後,通過QQ發送虛假激活網址實施詐騙;
2.犯罪分子通過網絡、短信發布二手車、二手電腦沒收物品、海關等過戶信息,壹旦事主聯系,便以“交首付”、“交易稅手續費”等方式騙取錢財;
3.不法分子利用打折、打折、海外代購等手段。作為微信朋友圈裏的誘餌。買家付款後,他們以“貨物被海關扣留,要交關稅”為由,要求額外付款。壹旦他們拿到貨款,就會失去聯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609條“貪汙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法第298條規定的指下列情形:
(壹)貪汙、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
(二)刑法分則第二章規定的與恐怖活動有關的刑事案件,以及恐怖組織、恐怖人員實施的殺人、爆炸、綁架等刑事案件;
(三)危害國家安全、走私、洗錢、金融詐騙、黑社會性質組織、毒品犯罪案件;
(4)電信詐騙、網絡詐騙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