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欺詐的懲罰: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特別嚴重的情況: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重大詐騙犯罪的主犯;
2.累犯或在逃犯罪危害嚴重的;
3.騙取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騙取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財物,致使詐騙財物無法返還的;
6、利用詐騙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因欺詐受過刑事處罰的;
8.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綜上,單純的網絡投票活動不會騙取公私財物,因此不構成詐騙罪。在實踐中,規定詐騙的立案標準非常重要,否則就無法正確區分詐騙和壹般詐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