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突出表現和根源是什麽?怎麽解決?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突出表現和根源是什麽?怎麽解決?

“無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含義:

如果妳不執行命令,在被禁止的時候為所欲為,法律不嚴肅,屬於無良之人。突出的表現和根源是主觀主義和自由主義。只有加強紀律教育和法紀意識,才能提高大家遵紀守法的意識,有禁不止,政令暢通。?

含義: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法治社會的大忌;法律和紀律的無效是對人民法治夢想的無情破壞。任何規章制度,關鍵都是要執行,要有效監督執行,要“上綱上線”。否則,這樣的規章制度毫無意義,再嚴厲的“禁令”也無動於衷。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

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法律可以分為:

(1)憲法;(2)法律;(三)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五)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法律是從屬於憲法的強制性規範,是憲法的體現。憲法是國家法律的基礎和核心,法律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

  • 上一篇: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項規定
  • 下一篇:公司債券在哪裏發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