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有趣的法律案件

有趣的法律案件

我給妳舉幾個我做過的有趣又棘手的案例:

壹:離婚案

兩個兄弟姐妹a和b

AB的情人睡在壹起。但是沒有證據。

同時,AB的愛人起訴AB離婚,要求分得財產。

妳是AB的代理,問怎麽設計方案。

二:早餐時被打。

壹個工人住在工廠裏。他早上不在食堂吃飯,而是去廠外的小攤上吃。吃飯的時候整個攤子都被車撞了。他是瘸子,造成事故的人是個窮人。他問誰想要錢。

三:繼承糾紛

壹對60多歲的夫婦AB,有壹套老房子,四個女兒,壹個兒子,都已經結婚。

1998 AB父子辦廠,最後留下壹套別墅。這個別墅是家庭財產,至今沒有分割。

兒子2000年離婚,得到了別墅。

2001年,兒子去世,把這棟別墅留給女兒c。

2002年,老父親A去世,沒有留下遺囑。

2003年,老母親B給C留下壹份遺產(這套老房子是B唯壹的財產),並進行公證。

2004年,老母親B撤銷了2003年的公證,然後做了壹份贈與協議,將老房子贈與C,並進行公證。

現在妳是AB四個女兒的代理人,要求妳為這四個女兒設計壹個利益最大化的方案。有利的證據是,2002年A死亡後,B受刺激後精神恍惚,目擊者多但未進行醫學鑒定。

四:拆遷疑難案例

a的房子被拆了。國家給他重新分配了壹塊土地。他想,如果沒有錢在這塊土地上蓋房子,就找朋友B,兩人各出壹半錢蓋房子。兩個人約定房子壹人壹半。現在,房價很高。甲認為反正土地使用證上寫的是自己的名字,就想反悔和乙的約定,要求確認房子是自己所有,於是打官司。

請問,如果妳是法官,妳是怎麽判斷的?

  • 上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下一篇:原工作單位丟失檔案如何補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