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解釋是指有權創制法律、法規的國家機關對法律、法規所作的解釋。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其法律的解釋和國務院對其行政法規的解釋。立法解釋與被解釋的法律法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刑法解釋從解釋效力的角度可以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和學術解釋。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有司法解釋權,公安部屬於國家行政機關,沒有司法解釋權。
立法解釋的方式:
根據解釋的有效性分類:
1、解釋權:根據解釋主體的不同,可分為
(1)立法解釋:是指立法機關對刑法規範含義的澄清。通常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壹是刑法中相關刑法術語的解釋;
二是刑法起草或修改時作出的解釋;
第三,刑法實施中的解釋模糊。
(2)司法解釋:指司法機關闡明刑法規範的含義。在中國,司法解釋權屬於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2.無權解釋:又稱學術解釋,是指國家宣傳機關、社會團體、教學科研單位或專家學者從學術理論的角度對刑法規範含義的澄清。與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相比,學術解釋由於缺乏法律授權,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被稱為“無權解釋”。
法律依據:
NPC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的決議
第壹
法律、法令的規定需要進壹步明確或補充的,由NPC人大常委會解釋或以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