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既然他是公司股東,就把辦公用品搬走了。主觀上要先明確他是否非法占有這個。如果不是,就不能認定為盜竊。按照這個壹般概念,是否構成盜竊罪取決於以下幾個要件:(1)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客觀上存在實際行為;(3)行為的客體是他人的財產;(4)行為的結果是完成對財產的控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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