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所需的信息:
1.表2:
(1)教師資格申請。
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2.六個證書: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戶籍證明
④體檢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⑥教育學、心理學學術成果證明。
“兩表”由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壹般設在當地教委或教育局)領取;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工作或有住所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填寫並加蓋公章;
體檢證明由資質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必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機構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測試後取得。
幼兒園教師應當是幼兒師範學校畢業或者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