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回憶說,那天晚上,司機從武漢天河機場把余接走,送他回漢口人民樂園附近的家。6月4日上午,於趕到機場,獨自壹人飛離武漢。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踏足過這個國家。
於叛變了!
許多年以後,得到了胡更具體的細節。由於經常出國,於早在1993就申請了長期護照。當天,於從武漢飛往香港,然後飛往菲律賓,再飛往美國。
事實上,由於受到的沖擊很大,當時還很難確定誌安是什麽時候離開的。起初武漢市委稱之為“私自外出”。
於之安叛逃後,菲律賓公司成為誌安“個人企業”的指責廣為人知。時任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的徐漢明說,“於之案”現象“是壹種新的犯罪形式。目前,貪汙賄賂和偽造的壹般利潤是有限的,於之安通過偷魚餌和開關開關壹夜之間成為暴發戶”。
然而,這種說法引起了人們的質疑,於出國後還寫了壹本書來反駁這種說法。另壹種說法是於之安不守規矩,得罪了湖北領導,被趕出去了。“余不理省市領導部門,很多領導同誌對他很無奈。”評論稱,沒有上級企業的余是昌東集團的皇帝,“搞封建家長制,做地方皇帝”。“沒人敢管企業,也沒人敢查他的賬”。
胡回憶說,余曾舉報時任湖北省副省長的孟慶平違法。“在紅山賓館301房間,讓我把舉報信當面交給孟慶平。”因此,兩人成了仇敵。智安叛逃後,孟慶平也在1998年被革職,在1999+02年壹審被判10年。
自出逃以來,眾說紛紜,所以不便從客觀角度加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