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逾期不繳納罰款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每日處以罰款數額3%的罰款,罰款數額不得超過交款義務人的數額。行政機關處以罰款或者滯納金超過30日,經催告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執行。無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72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壹)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處以罰款數額3%的罰款,罰款數額不得超過罰款數額;
(二)依法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物,依法處置,或者劃撥凍結的存款、匯款抵繳罰款;
(三)依法采取其他行政強制形式的;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批準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自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逾期還款的後果是什麽?
1,信用受損。欠款雖然還了,但是逾期已經發生了,還是會影響妳的征信,產生汙點;
2.逾期罰息。借款人逾期時,按照借款時簽訂的協議產生罰息;
3.滯納金。有些貸款類型還會在借款合同中約定收取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