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汙水綜合排放標準
第壹條排入GB3838第壹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遊泳區除外)和GB3097第二類水域的汙水,執行壹類標準。
第二條排入GB 3838中、類水體和GB3097中三類水體的汙水執行二級標準。
第三條有二級汙水處理廠的城鎮,排入排水系統的汙水應當執行三級標準。
第四條排入沒有二級汙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汙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受水區的功能要求,分別符合4.1.1和4.1.2的規定。
第五條禁止在GB3838中劃定的壹類、二類水域和GB3097中劃定的壹類水域的保護區內新建排汙口。現有排汙口應當根據水體功能要求進行控制,確保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