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發展黨員細則第三十二條壹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批準為預備黨員之日起計算。預備黨員期滿後,黨支部應及時討論是否可以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教育的,預備期可以延長不少於半年,不超過壹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違反黨紀,情節較輕的,仍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延長預備期;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須經支部會議討論通過,並報上級黨組織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