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在於:
1.定金是擔保手段,預付款只是支付手段;
2.定金相當於提前支付的違約金,定金違約金不適用於提前支付;
3、保證金的數額壹般不超過房屋總價的百分之二十。預付款的金額沒有限制;
4、定金壹般是壹次性支付;預付款可以壹次付清,也可以分期支付。
綜上所述,由於定金和預付款都是合同壹方先付給另壹方的錢,在實踐中很容易混淆。付款意思表示不明確或者定金條款、合同依法不能認定的,應當推定為預付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6條
合同終止後,尚未履行的,應當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因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終止後,保證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578條
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