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造謠誹謗罪的量刑標準《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二、構成要件:1。誹謗罪的客體和侮辱罪的客體壹樣,都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刑事侵權的客體是自然人。2.誹謗罪的客觀要件。在犯罪客觀方面,誹謗罪表現為行為人捏造並散布壹些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名譽且情節嚴重的行為。(1)壹定存在捏造某些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事實不是憑空捏造,而是客觀存在的,即使損害了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也不構成誹謗罪。(2)必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傳播,就是社會上公開的傳播。傳播方式基本有兩種:壹種是文字傳播;另壹種是文字,即通過大字報、小字報、圖片、報紙、書籍、信件等方式進行散發。3、誹謗罪的主要構成要件誹謗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誹謗罪。4.誹謗罪的主觀要件誹謗罪必須是主觀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散布能夠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損害他人名譽的有害結果,並希望這樣的結果發生。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