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薪壹般是指在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壹天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包括加班費。因此,超過8小時工作應支付150%的加班費,周末工作應支付200%的加班費。勞動者只要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就必須按月支付完整的工資,不能因為公司罰款就扣錢;
2.月薪制是指從固定的每月標準工資中扣除曠工工資來計算員工工資的壹種方法。月薪制是壹種常見的工資制度。當采用月薪制時,只要員工離開滿勤,無論當月有多少天,他們都可以獲得固定的月標準工資。如果曠工,要從月標準工資中扣除。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因故不能領取工資的,其親屬或者他人可以委托其領取。
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員工工資領取的金額、時間、領取人的姓名和簽名,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