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運動員在國際比賽中傷害他人,適用法律涉及管轄權問題,要具體分析。根據屬人管轄原則,我國運動員在國外比賽中受到傷害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可以請求侵權人賠償合理費用,人身傷害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其他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
第壹百八十三條侵犯自然人的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對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對象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