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工資總額構成規定》第三條、第四條、第七條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壹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獎金;獎金包括生產獎;生產獎包括年終獎(勞動分紅)等等。
如果合同沒有明確寫明離職後不發年終獎,按照現有法律,工資應該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可以拿到年終獎。
擴展數據:
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員工年度經濟效益和年度工作業績綜合考核情況向員工支付壹次性獎金,包括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方式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員工固定工資在收入中的比重越來越小,而激勵工資在收入中的比重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壹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組成。
百度百科-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