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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解除親子關系

壹、法律上如何解除親子關系

1,法律不允許斷絕父子關系。沒有法律規定如何斷絕父子關系。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是建立在血緣基礎上的,這是無法改變的。它由死亡而生,也由死亡而滅。除非是收養的父子關系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壹百壹十八條

收養關系解除後,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應當向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支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賠償收養期間支付的撫養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付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或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第二,法定繼承的順序是什麽?

法定繼承順序如下:

1,第壹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3.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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