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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意義上,孩子多大了?

關於兒童的定義—

“兒童系指65,438+0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適用於他的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65,438+08歲。”這是根據《兒童權利國際公約》定義的。聯合國大會於10月20日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這是歷史上得到最廣泛承認的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闡述了應該給予所有兒童的基本人權:生存權;充分發展其所有身心能力的權利;保護他們自身發展不受傷害的權利;以及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權利。《兒童權利公約》保護這些權利,規定了各國政府在為其兒童提供保健、教育、法律和社會服務時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中國政府於1992批準了《兒童權利公約》,並與人民團體、國際組織、新聞媒體和個人共同努力,將該公約規定的義務從純粹的意向宣言轉化為改善中國所有兒童生活的具體行動計劃。《兒童權利公約》於4月1992日在中國生效。

14歲以下的兒童在中國定義為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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