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
會計主體是會計的監督機構。壹般來說,壹個獨立的核算單位就是壹個核算主體,比如壹個公司、壹個商店、壹個車間、壹個家庭都可以成為壹個核算主體。
法律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法律術語“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壹般來說,就是有資格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單位,或者有資格成為原告或者被告的單位。
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法律主體。可以起訴有限責任公司,但是不能起訴作坊,因為這個作坊不是法人,它只是壹個會計主體。
2、包括主體不同
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人主體,如企業中獨立的會計部門。壹般法律主體必須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律主體。會計主體大於法律主體。
因為只要是法律主體,不管規模多大,不管采取什麽樣的企業組織,都必須有自己的會計工作,然後成為獨立的會計主體。
3.不同的條件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所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但不是所有的組織和單位都能成為法律主體,只有那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和單位才能成為法律主體。
首先要有獨立的財產,即組織的財產要與成員的財產區分開來,組織的財產要獨立於成員的財產,不能隨便變動。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個人獨資企業不是法律主體。
其次,該組織應當能夠獨立承擔責任,即應當能夠以自己的財產而不是成員的財產承擔責任,因此屬於會計主體的企業的分支機構不是法律主體。只有具備這兩個條件,才能成為法律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