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免檢標誌的條件:
(壹)免檢車輛範圍為6年內註冊登記的非營運汽車(含大型汽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2)不包括廂式貨車、7座及以上車輛;
(三)自交付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的車輛除外;
(4)不發生涉及車輛傷害的交通事故。
二、交強險、車船稅電子信息已聯網,且用戶車輛已通過驗證,無需提交交強險、車船稅憑證圖像數據,否則需要提交。
3.網上申請提交成功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網上辦公中心會在壹個工作日內辦理,期間您可以通過網上辦公進度查詢業務辦理進度。
4.如果業務辦理成功,郵政工作人員會將免檢標誌送上門,並收取郵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自註冊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內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5年內載客汽車每年檢驗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四)摩托車每2年檢驗壹次,4年內1次;4年以上,壹年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