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處罰標準基於以下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四項。
乘坐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四)機動車行駛時,不準妨礙駕駛,不準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2條第3項
乘客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元罰款:
(三)機動車行駛時,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跳出車外的。
溫馨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體實施規定存在差異。詳情請參考當地相關法規。
上述消息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