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何走申訴程序
(1)撰寫上訴狀。撰寫上訴時請註意:
1.在上訴請求中,應先全面敘述全案,再陳述原審判決結果,表明對原審判決是全部還是部分不服。最後,明確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撤銷原判、完全變更原判還是部分變更原判。
2.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原審裁判,而不是針對對方。不服原審判決、裁定的理由主要有:
(1)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
(2)原審性質不當;
(3)實體法適用不當;
(4)違反法定程序。
(二)上訴狀應當提交第壹審法院,並按照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上訴狀副本。
(三)上訴費用應當交納。您必須在遞交上訴狀的次日起7日內,按照交費通知書到指定的銀行繳納訴訟費。繳納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逾期未繳納訴訟費用的。未申請緩交、減交、免交,或者申請未獲法院批準,仍未交納訴訟費的,法院將按撤訴處理。
3.上訴審理通常需要多長時間?
從上訴到審判需要多長時間?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時限,壹般是十到二十天左右。案件當事人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時,法律沒有規定開庭時間,但規定了二審的審結期限,當事人提出上訴申請後可以耐心等待。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三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的,是否準許,由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