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在居民區,室外允許噪聲級白天為50分貝,晚上為40分貝,但實際上超標的情況非常嚴重。在日常生活中,有各種各樣的環境汙染。如果是汙染環境的大案要案,壹旦觸犯刑法,可以直接用處罰的手段解決,直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在社會生活中,經常會出現壹些輕微的環境汙染,這些汙染已經被環保部門處理了。
3.過去,壹些噪音擾民往往被認為是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依靠當事人內心的確信來解決這些問題效果很差。尤其是在學生考場周圍、小區、公園等地方,經常會出現這些問題。現在,如果有人制造噪音,侵犯了人們的生活,這是違法的,執法人員可以根據法律進行處罰。這壹規定將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維護人們美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