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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噪音擾民的法律是什麽?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這就直接把簡單常見的擾民噪聲直接納入了法律調整的範圍。

2.根據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在居民區,室外允許噪聲級白天為50分貝,晚上為40分貝,但實際上超標的情況非常嚴重。在日常生活中,有各種各樣的環境汙染。如果是汙染環境的大案要案,壹旦觸犯刑法,可以直接用處罰的手段解決,直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在社會生活中,經常會出現壹些輕微的環境汙染,這些汙染已經被環保部門處理了。

3.過去,壹些噪音擾民往往被認為是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依靠當事人內心的確信來解決這些問題效果很差。尤其是在學生考場周圍、小區、公園等地方,經常會出現這些問題。現在,如果有人制造噪音,侵犯了人們的生活,這是違法的,執法人員可以根據法律進行處罰。這壹規定將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維護人們美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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