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責任確認下來後怎麽協商?

責任確認下來後怎麽協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下來後,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賠償。如果通過自行協商無法達成壹致,可選擇以下三種方式之壹解決:

(1)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定性、定量判斷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違章以及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因果關系時形成的文件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勘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期限為10天。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結論,發送各方當事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壹般在10天內由交通管理部門出具。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勘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六條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 上一篇:預防接種證法律制度
  • 下一篇:可以成立分公司獨立核算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