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受到的相應的法律制裁。法律責任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對於維護法律尊嚴,教育違法者和公民自覺守法具有重要意義。法律責任在性質上可分為三種: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我國的法律責任體系包括三個方面:壹是刑事責任,即違反刑事法律規範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有主刑和附加刑兩大類。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我國刑法對此做了全面細致的規定;二是民事責任,即平等主體違反民事法律規範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清除障礙;消除危險;歸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返工和更換;損失賠償;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民法通則》對此作出了規定;三是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