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學校亂收費,可持證據向當地教育局投訴。萬壹學校或老師給學生補課,收不到收費收據,投訴人可以通過“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方式”投訴學校亂收費。也可以曝光給媒體,引起媒體采訪取證。也可以打公用電話給當地市長投訴學校亂收費。
下列行為可以舉報
1,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執行情況,是否存在超出公示範圍收費的行為以及對國家和省已明確取消的收費項目是否繼續收費;
2.以各種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3、違反規定收取學生首次在校生活或應取得的各種卡、卡費用的;
4、違反規定舉辦輔導班、補課班、高級班、實驗班、國際班、興趣班、超常班等理由向學生收費;
5、超出規定範圍向學生收取代理費,變相收費;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