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醫特色”:
1,貫徹中西醫並重的原則,建立符合中醫特色的管理體系;
2、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內容應體現中醫特色;
3.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系;
4、根據中醫藥特點,制定標準並及時修訂需要統壹的技術要求。
從執法檢查情況看,各地都采取了有效措施,推動《中醫藥法》的貫徹實施。壹是中醫藥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服務能力穩步提升。建立了以國家和區域中醫醫療中心為龍頭,以各級中醫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科室為骨幹,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集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為壹體的中醫藥服務體系。覆蓋城鄉的中醫藥服務網絡基本形成。
紮實貫徹《中醫藥法》規定,依法推動中醫藥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第壹,建立和完善中醫藥管理制度。完善中醫藥管理機構,合理調配人員,打通執法最後壹公裏。完善中醫藥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和工作機制,加強公立中醫醫院建設,完善中醫藥服務醫保政策機制,完善符合中醫藥治療特點的醫保管理和支付方式,擴大中醫藥報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