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的紅字沖抵有嚴格的規定,紅字沖抵發票實際上是沖抵錯誤業務的發票,必須謹慎開具。不太了解也沒關系。本文收集整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關於增值稅發票紅色抵扣的規定
答: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第五條未按照規定保存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
目前正常的做法是向稅務局專管員反映情況,開具發票遺失通知單(報紙公告),然後等待接受稅務局的處理。
但是,目前稅務局的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地方對沖紅票對應的原始發票不查註銷,妳保持沈默,大概就沒事了。當然稅務局還有各種檢查。只要被查出,情節嚴重,加重處罰。另外,如果丟失的發票被付款人扣除,妳公司涉嫌虛開發票,這是比較嚴重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