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廣宗防疫政策
1.所有返回廣州的外地人,必須在返回前12小時和返回後第壹時間到所居住鄉鎮的村、社、社區、賓館、企業、單位報到。
1,報告包括:
個人基本信息;
健康代碼狀態;
旅行代碼狀態;
核酸檢測;
疫苗接種狀況;
疫情防控部門要求報告的其他事項。
2.除了主動電話舉報、家屬、村委會、單位現場登記外,群眾還可以在河北衛生碼計劃“疫情風險自報”模塊隨時舉報,社區居委會、單位為舉報受理機構,落實受理舉報主體責任。
二、來廣州的人回廣州必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回廣州後在當地再做壹次核酸檢測。
3.所有返回廣州的外來人員必須服從村裏的防控工作安排,自覺配合實施相應的管控措施,自覺遵守集中、居家醫學觀察和居家健康檢測的有關規定,服從村裏和社區的管理,管控期間不得外出參加紅白事等聚會聚餐活動。
四、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隱瞞疫區生活史和與疫區人員接觸史的新冠肺炎病例,擅自外出、參加聚會、聚餐活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_政策來源:關於加強往來廣州人員自行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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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往返風險等級
廣宗縣疫情防控熱線:0319-72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