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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目標0是好是壞?

法律分析:執行對象是指執行對象仍然被占有。首先要知道執行的對象是什麽。壹般來說,妳說的強行占有的對象應該是“房屋”。如果家裏有幾個人被執行,這幾十平米的壹套沒有其他財產。即使財產被執行,申請人也很難得到。如果妳能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及法院不知道的其他財產,可以向法院提供線索,供法院查封;法院已查明,您所說的財產確實是被執行人的財產,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對現被執行人強制占有的標的物采取“強制拆除”措施。通俗地說,就是要求法院“驅逐”被執行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壹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報告當前財產狀況和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壹年的財產狀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謊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或者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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