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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第82條規定

法律主觀性: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詐騙罪拘留14日至37日,視情節輕重而定。刑法第82條是關於假釋的程序。即對於假釋,需要提交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由法院通過合議庭對是否符合假釋條件作出裁定。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壹條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如果認為需要逮捕,應當在拘留後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下,報批時間可延長壹至四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串供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刑法第八十二條對犯罪分子的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程序進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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