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房屋居住權可以抵抗強制執行嗎?
居住權不能與強制執行對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依據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運用國家強制力,明確執行的具體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履行義務,以保障債權人權利的實現。
第二,房子抵押了可以買賣嗎?
房子有抵押,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買賣。將抵押房屋告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抵押財產已經抵押的,買賣行為有效;抵押期間抵押人未告知抵押權人或受讓人的,可認定買賣行為無效,返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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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九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五十壹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或者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財產。但是,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人的生活必需品應當保留。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