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如果村民有住房需求,需要向村裏收集相關請求表格,完成個人請求;
2、申請宅基地必須是住宅;
3、是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農戶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其是否符合建房要求;
4、調查有關部門,確定村民的土地性質是否符合建房要求;
5、鎮評卷,審查村委會的要求;
6、縣級審查,城鄉規劃審查以縣級為單位。
申請宅基地需要的材料:
1.申請審批時,農村房屋分為原地改造和異地新建,分別提交相關材料。屬於原地改造的,應提交,包括農村村民用地申請表、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復印件、集體土地使用證原件;
2.如果是異地新建的,要提交。農村村民的,用地申請表、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復印件,新舊的,提交集體土地使用證原件。申請人與村委會簽訂退回舊房基地合同的,城市規劃區內農村村民在農民新村建設住宅的,應當經縣人民政府批準,並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
綜上所述,宅基地是需要申請的,符合壹定條件才能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同意。戶主名單、家庭人口、原房屋房間數、申請建房的面積、位置公布後無異議的,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批準結果由村民委員會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