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抵銷與被抵銷互負債務,享有債權。相互債權債務是雙方行使抵銷的前提條件。第二,抵銷債務必須是同壹種付款。用來抵消的通常是同壹種貨幣或實物。如果貨物種類相同,但質量不同,如果質量較高的貨物與質量較低的貨物抵銷,對抵銷人並無不利,則應允許。第三,需要雙方債務清償期已過。抵銷具有相互結算的功能,只有在雙方債務結算期已過的情況下才能抵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債權債務不能抵銷。第壹,債務在性質上是不能抵消的。例如個人性質的債務。第二,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禁止執行的債務或者因故意侵權發生的債務為第三人的,當事人約定不予抵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百六十八條:當事人互負債務,債務的標的物種類、質量相同的,任何壹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所負的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的性質、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另壹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加任何條件或者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的種類、質量不同的,也可以協商抵銷。
上一篇:在合同法律關系中,主體和客體分別包括什麽?下一篇:政府保護與司法保護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