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銀行由原股東長沙市財政局、長沙市開福財政局、長沙市芙蓉財政局、長沙市天心財政局、湖南省郵電管理局、長沙信達實業有限公司、長沙市商業總公司及原長沙市十四家城市信用社、城市聯社發起設立。2008年更名為長沙銀行,是湖南省首家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和最大的法人金融企業。長沙銀行於2018年9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是湖南首家上市銀行。[1]股票代碼:601577,股票簡稱:長沙銀行。擁有包括廣州分行在內的30家分行和直屬分行,營業網點實現了湖南省地市級的覆蓋[5]。控股公司發起設立湘西、祁陽、宜章三家村鎮銀行和湖南尹暢胡巴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同時為客戶提供365天*24小時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微信銀行和電話銀行服務。6月末,總資產達到7592.2億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四條商業銀行應當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以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率為原則進行自律。商業銀行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幹涉。商業銀行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制定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業務管理、現金管理和安全防範措施。
第六十條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對存款、貸款、結算和呆賬的審計和檢查制度。商業銀行應當對其分支機構進行定期審計、檢查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