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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壹女子將嬰兒扔進垃圾桶,僅涉嫌遺棄?還涉嫌哪些法律法規?

都說虎毒不食子,意思是壹個人再壞也不會碰自己生下的孩子。但是這個世界上就有這樣壹個不負責任的母親。這還不是因為浙江壹女子把自己的寶寶扔進了垃圾桶。她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不僅涉嫌遺棄,還涉嫌故意傷害。所幸孩子被市民及時發現並報了警。因為孩子沒有任何問題,民警對孩子母親進行了教育。我希望那個女人能認識到她的錯誤。

1.浙江壹女子將嬰兒扔進垃圾桶,涉嫌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遺棄罪。

那個女人在大熱天故意把孩子放在垃圾桶旁邊,然後走開了。這顯然是她不想要自己的孩子。根據我國法律,她生的孩子有撫養的義務。如果她拒絕撫養,就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所以女方的行為涉嫌遺棄罪。

第二,女方的行為也涉嫌故意殺人。

女子把孩子放在垃圾桶旁邊,用紙箱把孩子蓋上。如果沒人找到孩子,她可能會熱死或其他原因。本案中,女子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罪,是非常嚴重的犯罪。如果證實,她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經查,該女子與丈夫吵架只是為了嚇唬他,但希望她以後改正這樣的危險行為。

市民發現孩子後立即報警。經過調查,民警了解到,該女子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和丈夫吵架,所以用這種方式嚇唬丈夫。還好孩子沒事,後悔也來不及了。這個女人被警察教訓了壹頓,知道自己錯了。她以後不會做這樣危險的事了。希望這件事也能對其他家長起到警示作用,不要拿孩子的生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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