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壹女子將嬰兒扔進垃圾桶,涉嫌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遺棄罪。
那個女人在大熱天故意把孩子放在垃圾桶旁邊,然後走開了。這顯然是她不想要自己的孩子。根據我國法律,她生的孩子有撫養的義務。如果她拒絕撫養,就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所以女方的行為涉嫌遺棄罪。
第二,女方的行為也涉嫌故意殺人。
女子把孩子放在垃圾桶旁邊,用紙箱把孩子蓋上。如果沒人找到孩子,她可能會熱死或其他原因。本案中,女子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罪,是非常嚴重的犯罪。如果證實,她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經查,該女子與丈夫吵架只是為了嚇唬他,但希望她以後改正這樣的危險行為。
市民發現孩子後立即報警。經過調查,民警了解到,該女子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和丈夫吵架,所以用這種方式嚇唬丈夫。還好孩子沒事,後悔也來不及了。這個女人被警察教訓了壹頓,知道自己錯了。她以後不會做這樣危險的事了。希望這件事也能對其他家長起到警示作用,不要拿孩子的生命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