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男女自願同居不屬於非法同居。未婚同居者應符合以下條件:同居者應為未婚男女。男女雙方都到了結婚年齡,沒有禁止結婚的規定。只要男女雙方未婚,自願同居,不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同居就是合法的。
成年人的權利和義務:
1,成年人享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如簽訂合同、購買財產等;
2.成年人有權選擇自己的職業和工作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和能力選擇職業道路;
3.成年人有自由結婚和決定生育的權利;可以依法決定和誰結婚,是否生育;
4.成年人有責任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和道德;
5.成年人有納稅和參加社會保險的義務;應依法納稅並參加社會保障體系;
6.成年人有繼承和贈與財產的權利;可以依法處分自己的財產,包括繼承和贈與。
7.成年人有權接受教育和信息;可以繼續接受教育,自由獲取和交流信息。
8.成年人有參加政治活動的權利;妳可以投票、被選舉和參加其他政治活動。
綜上所述,只要成年男女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且雙方未婚,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沒有違反任何禁止結婚的法律規定,即使目的不是結婚,只要同居壹定時間,同居也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