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上海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
我同意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試點期限為自批準之日起3年。我們原則同意《上海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通過“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進壹步清理和取消壹批行政許可事項,推動壹批行政許可事項由審批改為備案,推動壹批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提高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透明度和可預見性,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動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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