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距離鄭州地鐵5號線死亡事件已經過去壹段時間,但外界依然關註對遇難者的賠償問題。但鄭州地鐵的受害者是否能獲得壹定的賠償,具體的標準,官方沒有做任何通報,以官方公告為準。
鑒於鄭州地鐵發生人員死亡事件,鄭州地鐵的受害者應該得到相應的賠償方案。具體賠償標準可參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三)項,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那麽,像張這樣的,就涉及到工傷賠償了。可以獲得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補償。壹次性工亡賠償金為202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的20倍,即87.6萬元。喪葬費和補助要看我的工資,金額不會太高。
根據《民法典》第1240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鐵車輛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如果能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則不承擔責任。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鄭州地鐵將承擔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死亡賠償金按照上壹年度河南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按20年計算。但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2020年,河南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8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