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二七路與西裏路交叉口東向北500米。
2.柳林分局柳林戶籍服務站
地址:花園北路與國泰路交叉口向北500米。
3.豐產路分局戶籍大廳
地址:農業路與經壹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4.東風路分局東風路戶籍服務站
地址:文勞路與田源路交叉口西南角
5.未來路分局未來路戶籍服務站
地址:商城東路裕豐路路口東300米。
6.南陽路分局戶籍大廳
地址:港督北街與南洋路交叉口向東200米。
7、文化路分局文化路戶籍服務站
地址:信息學院路與農業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8.建設路支行建設路戶籍服務站
地址:市場街與文化宮路交叉口西北角
9.桐柏路支行電廠路戶籍服務站
地址:冉屯路與電廠路交叉口向北200米。
10,徐水分局凱旋路戶籍服務站
地址:中原西路與西環路交叉口向西800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