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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合法化實際上是壹種()

政策法律化實際上是壹個立法過程。

立法程序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在制定、修改和廢止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活動中,必須遵守的法定步驟和順序。立法程序具有民主、公開、協商和自律等屬性。現代立法程序的價值體系主要由公正、效率和秩序構成。

正義奠定了立法程序的道德基石,效率賦予了立法程序經濟的內涵,秩序為立法程序註入了制度化的理念。現代立法程序的構建和運行應遵循“公正優先、效率與秩序兼顧”的價值取向。這個定義全面把握了“程序”和“立法”這兩個關鍵詞的含義。

任何立法活動都離不開壹定的程序,立法程序與立法活動的關系就像行為的手段、方法和目標。立法程序是指具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制定規範性法律文件所遵循的制度化的正當程序。

它是限制立法者任意性,使立法活動體現和實現程序正義的制度設置。也是國家通過立法手段協調利益沖突、規範社會秩序、分配社會資源的合法路徑和正當法律程序。其中,“制度化的正當程序”凸顯了立法程序的制度性和程序性理念。

立法權的劃分

中國是統壹的社會主義國家,人口多,幅員遼闊,發展不平衡。因此,國家立法權的劃分既要充分體現主權在民的原則,保證全國人大在國家立法中的主體地位,又要賦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適當的立法權,以有效治理國家。

基於這種考慮,我國立法權主要包括國家立法權(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行政立法權(由國務院行使)和地方立法權(由省級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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