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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的意義和區別!

1,性質不同

政策性銀行是指由政府創辦的,旨在執行政府經濟政策,開展特定領域金融業務的專業金融機構。將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開,成立政策性銀行,承辦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實現專業銀行的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性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壹種,其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款和儲蓄,充當金融機構的信用中介。主要業務範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和票據貼現。

2.不同的特點

商業銀行的經營對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貨幣和資本。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不在生產和流通領域,而在貨幣信貸領域。商業銀行不是直接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的企業,而是為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的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企業。

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是在特定業務領域直接或間接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以執行和配合政府的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作為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進步和進行宏觀經濟管理的工具。

3.不同的目的

補充和完善市場融資機制。政策性銀行的融資對象壹般局限於那些社會發展需要的、商業金融機構不願意提供資金的銀行或項目,可以補充商業融資的缺陷,完善金融體系的功能。

商業銀行作為壹種特殊的銀行,其業務性質和經營目標不同於中央銀行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商業銀行以盈利為目的,在經營過程中強調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原則,不受政府行政幹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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