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面試者,我們要理解公司報銷差旅費的初衷,只是為了吸引更多的人來面試,讓他們選擇更好的人才。我們參加公司面試的時候,要和公司了解壹下這個具體的事情是誰在負責,然後如果面試失敗,是不是報銷差旅費?如果之前有明確的認識,就不會有事後的扯皮。如果公司堅持不報銷差旅費,那我覺得考生沒必要太在意這點小錢。
公司沒有做到承諾的事情,也就是說公司沒有信守承諾。作為員工,沒有必要,因為和他在這種小事上斤斤計較是浪費時間和精力。作為面試官,找到更合適的工作是妳的最終目的。不要在差旅費這種小事上過於糾結。如果妳真的覺得不服氣,也可以去相關投訴部門投訴,讓這些部門處理這個事情。不要只關註這個,耽誤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影響心情。
作為招聘人員,既然公司已經答應了面試官,就要按照承諾的條件去執行。作為壹個公司,我是壹個單位,實力可能沒那麽強,但是來面試的人的差旅費這點小開銷我還是能負擔得起的。雖然我覺得不錄用這個員工,也不通知他來上班,員工也沒有入職,拒絕報銷差旅費也不會造成其他麻煩,但是妳要知道,在壹個行業裏,這個面試官可能會傳播他的公司名聲,時間長了,會有更多的人知道這個公司不值得信任,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