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是哪些人?

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是哪些人?

1.剝奪政治權利是指依法剝奪犯罪分子在壹定期限內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的權利的刑罰方法。

二、剝奪政治權利包括剝奪下列四項權利:

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主要是以下三種罪犯:

(1)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

(三)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五十四條,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下列權利: (壹)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擔任領導職務的權利。

  • 上一篇:管理該協議的法律條款是什麽?
  • 下一篇:童淵快遞如何對丟失或損壞的包裹索賠有法律效力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